比: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
《彖》曰:比,吉也。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。「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」,以刚中也。「不宁方来」,上下应也。「后夫凶」,其道穷也。

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

初六:有孚,比之,无咎。有孚,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

《象》曰:比之「初六」,有它吉也。

六二:比之自内,贞吉。

《象》曰:「比之自内」,不自失也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《象》曰:「比之匪人」,不亦伤乎?

六四:外比之,贞吉。

《象》曰:「外比于贤」,以从上也。

九五:显比。王用三驱。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《象》曰:「显比」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顺,「失前禽」也。「邑人不诫」,上使中也。
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
《象》曰:「比之无首」,无所终也。